20. 进货一批留一批票据和上家信息,进货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不进:员工进的假货,老板是被判的那个
20. 进货一批留一批票据和上家信息,进货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不进:员工进的假货,老板是被判的那个
- 成本不花钱。每批货都留好这几样:采购合同、发票、付款记录、上家的营业执照和授权文件。再定一条内部规矩:谁进的货谁签字,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一律不进。难的是放过那些看着很赚钱的低价货。
- 说人话卖假货,挣到 3 万,或者卖到 5 万,就够判刑,判 3 年以下。货压在仓库没卖出去也算。「我不知道是假的」不由你说了算:进货价明显低于市场价又说不出理由,就会被认定你知情。留住采购合同、发票、付款记录和上家信息,才有免赔那条路。
- 收益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还卖,挣到的钱(违法所得)够 3 万元,或者卖出去的金额够 5万元,就到了要判刑的门槛。判 3 年以下,同时罚钱,或者只罚钱。达到这个标准十倍的,判 3 到10 年并罚钱。货还压在仓库没卖出去也算:货值到了销售金额标准三倍以上的,同样构成犯罪。「明知」不用你自己承认。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5 年的司法解释,列了五种可以直接认定你知情的情形,你拿得出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。一是知道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、调换或者覆盖。二是伪造、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,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、涂改。三是因销售假冒商品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,又销售同一种的。四是无正当理由,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进货或者销售的。五是被行政执法机关、司法机关发现后,转移、销毁侵权商品和会计凭证等证据,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。公司犯这一条的,「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」按同一条处罚。就是公司罚钱,拍板的负责人和经手的人按同一条判。所以货是员工进的,挨罚挨判的还是拍板的那个人。反过来,商标法留了一条出路:卖的时候确实不知道这货侵犯了别人的注册商标,「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,不承担赔偿责任」。能不赔的全部本钱就是票据和上家信息,没留就用不上(全国,司法解释 2025 年 4 月 26 日起施行)
- 证据等级A
- 来源全国人大常委会 (2020). 刑法修正案(十一)(第十七、二十四项,即刑法第二百一十四、二百二十条). https://www.spp.gov.cn/zdgz/202012/t20201227_503682.shtml;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 (2025).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法释〔2025〕5 号,2025年 4 月 26 日起施行). https://www.spp.gov.cn/xwfbh/wsfbt/202504/t20250424_693977.shtml;全国人大常委会 (2019). 商标法(2019 年修正,第五十七、六十四条;2026 年 6 月 26 日修订后为第七十二、七十八条,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). https://www.cnipa.gov.cn/art/2019/7/30/art_95_28179.html、https://www.cnipa.gov.cn/art/2026/6/26/art_95_206942.html
- 备注化妆品、酒水、母婴、数码、服装是这类案子的高发品类。共同点是同一款货有巨大的价差空间。「渠道货」「尾单」「海外免税」这些说法,都不能替代票据。判刑之外还有一道行政处罚:认定侵权成立的,侵权商品和工具要没收,违法经营额 5 万元以上的还可以并处 5 倍以下罚款。已经进了货才发现不对,立刻停售、封存,再联系品牌方或者市场监管部门。别继续卖,更别把货和账销毁。销毁证据正好落进上面「推定你明知是假货」的第五种情形。用别人的图案见第 21 条(图案要么自己做要么买授权)。有一种套路专门打这条:有人主动上门,说这批笔或者别的小商品白送给你,放店里卖了再分钱。过些天就有人来买走、当场取证,再按侵权来索赔。白给的货,恰好把免赔要凑的三个条件一次凑缺:没有采购合同和付款记录,说不出真实的提供者,价格明显不正常。「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」一条都用不上。所以主动送货上门、不给票据、只留一个微信号的,一律不上架。真要做代销,就签书面的代销合同,留下对方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,把货归谁、侵权了算谁的写进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