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性价比人生指南

3. 境外网站上的东西看完就关,不截图、不转发、不搬进群里,也不在评论区跟着说

9. 普通人容易踩的法律红线 证据 A 不花钱 ·约 5 分钟 ·阅读 1
  • 成本不花钱。页面关掉,这件事就结束了。不存档、不转发、不搬到境内平台。不用能对上自己身份的账号,在境外平台长期发政治内容。境外机构、组织、个人给的稿费和资助也不接。难在看到扎眼的内容时忍住不截图、不分享。
  • 说人话这些法条罚的是往外传,不是看。有一类例外: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书和音视频,明知是这类还存在自己手里,情节严重的光持有就判 3 年以下。其他内容,你转发、搬进群、在评论区跟着说,办案时都算传播。传到煽动颠覆、煽动分裂这一档,判 5 年以下,带头的 5 年以上。
  • 收益用造谣、诽谤或者别的方式,煽动别人颠覆国家政权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,判 5 年以下。带头的(法条叫「首要分子」)或者罪行重大的,判 5 年以上,有期徒刑最高 15 年。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,刑期和上面一样。和境外机构、组织、个人勾结着做这两件事的,从重处罚。境内外的机构、组织或者个人出钱资助别人做的,对直接负责的人判 5 年以下,情节严重的判5 年以上。为境外的机构、组织、人员窃取、刺探、收买、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,判 5 到10 年。这一项里情节特别严重的判 10 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,情节较轻的判 5 年以下。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一律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1 到 5 年,这几年里选举权和当公职人员的资格都被取消。还可以并处没收财产,也就是把个人财产收归国家。行政这一侧也有规定。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利用网络,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活动。也不得煽动颠覆国家政权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。不得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。发布或者传输这类信息的,按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处罚(全国)。另有一类不用传播就成立。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东西,还非法拿在手里的,情节严重就够判。这里的东西包括图书、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。刑期是 3 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(短期关押)或者管制(不关押但行动受限)。还要并处或者单处罚金,也就是判刑的同时罚钱,也可能只罚钱。依据是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六,由刑法修正案九新增。
  • 证据等级A
  • 来源全国人大 (1997). 刑法(第四十五、五十五、五十六、一百零三、一百零五、一百零六、一百零七、一百一十一、一百一十三条,这几条未经修正案修改). https://www.spp.gov.cn/spp/fl/201802/t20180206_364975.shtml;全国人大常委会 (2025). 网络安全法(2025 年修正,2026 年 1 月 1 日施行,第十三条第二款、第七十一条第一项). https://www.cac.gov.cn/2025-12/29/c_1768735112911946.htm;全国人大常委会 (2015). 刑法修正案(九)(新增第一百二十条之六). 国家信访局转载全文 https://www.gjxfj.gov.cn/gjxfj/fgwj/flfg/webinfo/2017/03/1601761496614423.htm
  • 备注本条引的这几条法律,罚的是煽动别人、往外传、提供给别人,不是「看」。但这句话只管普通内容。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材料是法条写明的例外,光存在自己手里就能定罪(第一百二十条之六)。对这一类,「不存档」不是谨慎建议,是不能碰的线。看到了就到此为止:不截图存档、不转发、不加评论、不拉人一起转。转发和在评论区跟着说,办案时都算传播,「我只是转了一下」不免责。内容出自境外平台的,还可能加重处罚。拿不准真假的更不要跟着转,和本节第 1 条(不转发不知真假的消息)是一回事。翻墙工具本身怎么罚,见第 11 节第 11 条。算一笔账:这类内容转出去换不回任何实在的好处,代价是刑期加剥夺政治权利加没收财产。公开可查的同类案件只见于境外媒体和家属公布的文书,比如一名长期在境外平台发政治评论的博主 2023 年被判 7 年。本书没有拿到官方渠道可核对的判决书,所以这条只按法条写,没有附案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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