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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. 成年人的监护人按法定顺序定;被监护人伤了别人,由监护人赔

33. 残疾之后怎么活 证据 A 不花钱 有争议 ·约 3 分钟 ·阅读 1
  • 成本不花钱。有争议时要到居委会、村委会、民政部门或者法院去解决。
  • 说人话成年人失去行为能力之后,监护人按这个顺序来:配偶,父母和子女,其他近亲属,最后是其他愿意担任的个人或者组织。谁来当争起来了,由住所地的居委会、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,不服可以找法院。反过来,人还清醒的时候可以书面指定将来的监护人。被监护人伤了别人,由监护人赔。
  • 收益《民法典》第二十八条: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,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:「(一)配偶;(二)父母、子女;(三)其他近亲属;(四)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,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。」第三十一条: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,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,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。指定时「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,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」。指定之前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,由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。第三十三条: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,可以与其近亲属、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,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」。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: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。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,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。」有财产的,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,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。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: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,监护人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(全国,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)
  • 证据等级A
  •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(第二十八条、第三十一条、第三十三条、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、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). https://flk.npc.gov.cn/detail?id=ff808081729d1efe01729d50b5c500bf
  • 备注第三十三条那条就是意定监护。趁人清醒时用书面形式把人选定下来,能省掉后面一大半争议,具体怎么写见第 17 节第 1 条(意定监护)。赔偿那一段要当心:把人交给托养机构或者亲戚照看,责任仍在监护人身上,受托人只在自己有过错时承担相应责任。所以给被监护人买一份监护人责任保险是有意义的。《精神卫生法》第七十八条还规定,监护人遗弃患者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造成损害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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